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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一老板被骗取工伤保险待遇金判有期徒刑!两名高管也因相同原因被抓...

近日,
嘉善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案件
并作出一审判决
一公司老板、公司总经理
以及人事负责人被判有期徒刑
并被处罚金
那么,
这三人犯了什么罪呢?
答案是:这三人以虚假申报方式
骗取工伤保险待遇金
共计70396.41元,最终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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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该案由嘉善县检察院姚庄检察室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付某甲系嘉兴某劳务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付某乙担任公司总经理,戴某某负责人事工作。
2024年2月初,花某某入职该公司,但公司未按规定为其办理工伤保险。同月4日,花某某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导致手指受伤。

事故发生后,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三名被告人经商议,采取补缴工伤保险、隐瞒实际工伤发生时间、伪造考勤记录并指使他人作虚假陈述等手段,向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工伤,最终骗取医疗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合计70396.41元。

案发后
公司法定代表人付某甲被判处有期徒刑
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公司总经理付某乙以及
人事负责人戴某某
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并处罚金
目前,涉案公司已向嘉善县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工伤支出专户全额退还所骗取款项,三名被告人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三人都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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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评论
  • 笑开颜颜姐 LV13 高中二年级
    1楼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
    11-22 16:13 · 山东
    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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