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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南湖区、秀洲区、经开区发布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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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幼儿园工作规程》《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园)工作的通知》《嘉兴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学前教育招生服务区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惠优质水平,规范全区适龄幼儿入园工作,优化区域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更好地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确保今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现就南湖区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普及普惠。统筹区域内各类学前教育资源,切实办好每一所幼儿园,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都能按时入园;幼儿园要创造条件积极实施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努力提高适龄特殊幼儿入园比例,按规定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等群体的帮扶和教育资助;尽最大努力满足符合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园需求;大力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
(二)全面公开公平。认真实施“阳光招生”,各幼儿园根据生源及幼儿园资源情况,科学制定本园招生方案,及时向社会发布招生公告,公布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服务范围等相关信息。
(三)切实规范招生。各幼儿园要认真执行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要求,实行线上预报名、现场验证确认、分批录取的方法,严格执行招生程序,实行免试入园,除进行健康体检外,严禁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坚决防止“小学化”倾向。不得擅自提前招生,各幼儿园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幼儿合法权益。
(四)坚持就近就便。合理划分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服务区,积极推进幼儿园“长幼随园”人性化服务举措,服务区范围内同一户家庭多孩均为幼儿园段的幼儿,申请入园时可根据所在幼儿园实际情况适当照顾。
 
二、招生要求
(一)报名对象
小班幼儿年龄原则上满3周岁(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二)班额要求
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办园规模开设班级数,并以此核定年度招生计划数。根据上级要求严格控制幼儿园班额,确保幼儿园平均班额不超过30人,原则上小班不超过25人、中班不超过30人、大班不超过35人。
(三)时间要求
各幼儿园招生公告于5月16日(周五)前上交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备案。5月22日(周四)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
(四)其他要求
1.相关证件截止日期。报名所需的所有证件取得的截止日期为5月31日,其中购房合同、预购登记证等不作为预报名依据。
2.符合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台胞子女、华侨子女、援疆援藏援青干部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等政策类适龄幼儿,按照国家及省、市、区有关政策安排入学(上述政策性对象的入园申请工作于5月31日前完成,相关材料按附表完成手续后上交到南湖区教育体育局903室),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托班要求
在小班招生结束后,根据办园核定规模仍有富余学位并符合开办托班有关要求的幼儿园,根据社会需求积极举办托班,在镇(街道)签署意见后,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发文实施招生(文件另发)。
(六)中大班插班要求
在小班招生结束后,中大班有插班要求的家长自行到幼儿园预登记,幼儿园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经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后,招收符合插班要求(参照小班招生相关要求)的幼儿,时间截止一般为8月25日。
 
三、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公告
各幼儿园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招生信息。(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性质、类别、等级、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服务范围、预报名时间、保教费标准、咨询电话等)。
(二)分批次预报名及录取
适龄幼儿家长在相应批次时间段内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手机APP,注册账号后,定位“嘉兴市南湖区”,搜索“幼儿园儿童入园一件事联办”(附件5)选择在线办理进入平台进行预报名。
1.第一批预报名、现场确认及录取:6月3日(周二)至6月4日(周三),幼儿园招生服务区范围内的户籍生家长选择一所符合申请条件的幼儿园进行网上预报名(同一幼儿只能选择一所符合申请条件的幼儿园),逾期系统关闭。
6月5日(周四),网上预报名未成功的幼儿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到预报名的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并完成网上报名。对预报名成功的幼儿原则上不再进行现场确认。现场及网上预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伪造证件,责任自负。预报名未成功且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
第一批录取对象及顺序为:
(1)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小区户籍的适龄幼儿(监护人房户一致);部门(单位)举办的幼儿园优先招收本系统(单位)职工子女;
(2)政策类适龄幼儿;
(3)本街道(镇)户籍的适龄幼儿(各幼儿园服务范围内)。
6月9日(周一)上午完成第一批网上录取。报名登记人数未超出幼儿园计划招生数的,全部录取;报名登记人数超出幼儿园计划招生数的,则按各幼儿园公告中的“录取顺序”录取。(房户一致优先安排,同等条件下按照适龄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2.第二批预报名及录取:6月9日(周一)12:00至6月11日(周三)12:00,符合第二批条件的幼儿家长可根据报名系统公示的“南湖区幼儿园空余学位信息”,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进行预报名。若未能在网上成功预报名的幼儿,由其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到所报幼儿园进行预报名并审核相关材料。
第二批录取对象及顺序为:
(1)第一批未录取的适龄幼儿;
(2)本街道(镇)外南湖区户籍(不含长水街道、城南街道)的适龄幼儿;
(3)非南湖区户籍但监护人有南湖区(不含长水街道、城南街道)产权房的适龄幼儿;
(4)法定监护人在南湖区取得有效《浙江省居住证》(或在南湖区进行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满6个月以上)的随迁适龄幼儿。
6月13日(周五)上午完成网上录取。南湖区户籍生同等条件下按照适龄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房屋产权证取得先后顺序录取;随迁适龄幼儿同等条件下按照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取得的先后顺序录取。
3.第三批预报名及录取:6月13日(周五)12:00至6月14日(周六)12:00,符合第二批条件而未录取的适龄幼儿家长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各幼儿园空余学位信息,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进行预报名。若未能在网上成功预报名的适龄幼儿,由其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到所报幼儿园进行预报名并审核相关材料。
6月15日(周日)完成网上录取。至此,线上招生工作结束。
(三)办理入园手续。各幼儿园公布录取名单,幼儿入园前须到市、区妇幼保健院等有幼儿入园体检资质的医院体检,体检合格者方能入园。
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幼儿园建立幼儿学籍档案。报名具体时间、方式及详细要求见各幼儿园招生公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各镇(街道)应统筹协调区域内幼儿园招生工作,积极配合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各幼儿园园长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招生工作制度、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科学拟定招生方案,严格执行文件、规范招生。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部门、各单位按职责落实工作,科学配置资源,积极主动公开信息,热情接待来信来访,耐心解释相关招生政策,妥善处理好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维护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现场验证确认环节,要采用错时错峰等方式避免出现聚集性排队、长时间等候等现象,明确不得将报名先后次序作为录取依据,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三)切实保障特殊适龄儿童入园。积极实施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不得歧视或拒收,对于持证残疾儿童做到应收尽收。按规定认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费用减免工作。
(四)加大监督力度。区教体局将成立幼儿园招生工作督查组,将规范招生作为幼儿园年审、等级评估、财政专项经费补助和区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严重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秀洲区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招生入园管理,增强招生入园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健全入(转)园长效机制,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幼儿园工作规程》《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园)工作的通知》《嘉兴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学前教育招生服务区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秀洲区2025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普及普惠。
统筹区域内学前教育资源,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前教育发展差距,切实办好每一所幼儿园。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都能按时入园;积极实施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幼儿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努力提高适龄特殊幼儿入园比例;尽最大努力满足符合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园需求;按规定认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费用减免工作;大力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
(二)全面公开公平。
认真实施“阳光招生”,全区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根据生源及幼儿园资源情况,科学制定本区域幼儿园招生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
(三)切实规范招生。
各幼儿园要认真执行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要求,实行线上预报名、分批录取的方法,严格规范招生程序与要求,除进行健康体检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和面试。各幼儿园不得擅自提前招生,应接受各方监督,切实维护幼儿合法权益。
(四)坚持就近就便。
合理划分招生服务区。积极推行幼儿园“长幼随园”人性化服务举措,服务区范围内同一家庭多孩为同一幼儿园阶段的幼儿,申请入园时可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进行照顾。
二、招生要求    
(一)小班报名对象
小班幼儿年龄满3周岁(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二)班额要求
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办园规模设定的招生计划班级数招生(附件1)。根据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要求严格控制幼儿园班额,确保幼儿园平均班额不超过30人,原则上小班不超过25人,中班不超过30人,大班不超过35人。(三)时间要求
各镇(街道)学前办招生方案、各幼儿园招生公告于5月16日(周五)前上交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备案。5月22日(周四)前各幼儿园完成招生公告的公开发布。
(四)其他要求
1.相关证件截止日期。户籍、不动产证等相关证件取得的截止日期为5月31日,其中购房合同、预购登记证等不作为预报名依据。
2.政策类适龄幼儿优先录取。对烈士子女、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及其他入园优待对象,按国家及我省明确的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子女入园,按国家及我省明确的相关政策安排。会同当地人才等部门,根据有关政策统筹协调安排好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的入(转)园。
各类政策类适龄幼儿的入园申请截止到5月30日(周五)(附件4-6),材料受理时间地点:秀洲区教育体育局教育科311室(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托班招生要求在小班招生结束后,仍有富余学位并符合开办托班有关要求的幼儿园,根据社会需求积极举办托班,招收2-3岁幼儿。相关幼儿园在镇(街道)签署意见后,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发文实施招生(文件另发)。
(六)中大班插班要求在小班招生结束后,中大班有插班要求的家长自行到幼儿园预登记,幼儿园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经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后,招收符合插班要求(参照小班招生相关要求)的幼儿,时间截止一般为8月中旬。
三、小班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办法各幼儿园要通过媒体网站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公告。幼儿园基本情况应包括名称、地址、性质、等级、招生计划、招生范围、预报名时间、保教费标准、报名咨询电话等信息。
(二)分批次预报名及录取适龄幼儿家长在相应批次时间段内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手机APP,注册账号后,定位“嘉兴市秀洲区”,搜索“幼儿园儿童入园一件事联办”(附件3)选择在线办理进入平台进行预报名。
第一批预报名、现场确认及录取:6月3日(周二)至6月4日(周三),幼儿园招生服务区范围内的户籍生家长选择一所符合申请条件的幼儿园进行网上预报名。
6月5日(周四),网上预报名未成功的或有疑问的预报名幼儿,由家长携带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佐证材料到所报名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并完成网上预报名(具体时间详见各幼儿园公告)。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伪造证件,责任自负。各幼儿园应帮助符合条件但因各种原因未能正常网上预报名的幼儿家长完成网上预报名并审核相关材料。
第一批录取对象及顺序为:(1)政策类适龄幼儿;
(2)小区配套幼儿园房户一致的适龄幼儿;
(3)各幼儿园招生服务区范围内(附件2)房户一致的适龄幼儿。
6月9日(周一)上午完成第一批网上录取。预报名登记人数未超出幼儿园计划招生数的,全部录取;预报名登记人数超出幼儿园计划招生数的,各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按照落户先后顺序、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录取。如采用电脑派位方式,时间统一为6月8日(周日)下午进行。
第二批预报名及录取:6月9日(周一)12:00至6月11日(周三)12:00,符合第二批条件的幼儿家长可根据报名系统首页“政策公告”公示的“秀洲区幼儿园空余学位信息”选择一所幼儿园重新进行预报名(外籍幼儿参照执行)。若未能在网上成功预报名的幼儿,由其家长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到所报幼儿园进行预报名并审核相关材料。6月13日(周五)上午完成网上录取。
第二批录取对象及顺序为:
(1)本镇(街道)第一批未录取的房户一致的适龄幼儿;
(2)秀洲区(不含塘汇、嘉北,下同)户籍,监护人有本镇(街道)产权房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幼儿;
(3)秀洲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4)非秀洲区户籍但监护人有秀洲区产权房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幼儿;
(5)法定监护人在秀洲区取得有效《浙江省居住证》(或在秀洲区进行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满6个月以上)的随迁适龄幼儿。
秀洲区户籍生同等条件下按照适龄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录取;监护人有秀洲区产权房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幼儿同等条件下按照房屋产权证取得先后顺序录取;随迁适龄幼儿同等条件下按照其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先后顺序录取。
第三批预报名及录取:6月13日(周五)12:00至6月14日(周六)12:00,第二批未录取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家长登陆报名系统首页“政策公告”公示的“秀洲区幼儿园空余学位信息”查看各幼儿园空余学位信息,选择一所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进行预报名。若未能在网上成功预报名的适龄幼儿,由其家长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到所报幼儿园进行预报名并审核相关材料。6月15日(周日)完成网上录取。
(三)办理报名手续各幼儿园在规定时间内公布录取名单,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幼儿园建立幼儿学籍档案。
报名具体时间、方式及详细要求见各幼儿园招生公告。
四、职责分工    
(一)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制定本区幼儿园招生实施意见,对本区招生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导与监督,核准幼儿园招生计划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实施。
(二)各镇(街道)学前办制定本区域幼儿园招生方案,各幼儿园制定本幼儿园招生公告。
(三)各幼儿园要根据区教育体育局制定的招生政策规范开展招生工作,要本着方便家长的原则,通过网络、新媒体等方式深入村(社区),广泛开展招生政策、招生办法等相关信息的宣传和咨询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区教育体育局成立幼儿园招生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幼儿园招生工作;各幼儿园园长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小组,严格执行文件,科学拟定招生公告,规范招生。
(二)加强工作落实。各幼儿园按职责落实工作,积极主动公开信息,热情接待来信来访,耐心解释相关招生政策,妥善处理好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监督力度。区教育体育局幼儿园招生工作专班将规范招生作为幼儿园年审、等级评估和财政专项经费补助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严重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嘉兴经开区发布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入园管理,增强招生入园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健全入(转)园长效机制,更好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幼儿园工作规程》《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园)工作的通知》《嘉兴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学前教育招生服务区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经开区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基本原则
(一)坚持普及普惠。统筹区域内学前教育资源,缩小区域之间学前教育发展差距,切实办好每一所幼儿园,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都能按时入园;积极实施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收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幼儿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努力提高适龄特殊幼儿入园比例;全力满足符合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园需求;按规定认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费用减免工作;大力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
(二)全面公开公平。认真实施“阳光招生”,全区统一谋划部署、推进实施,根据生源及幼儿园资源情况,科学制定本区域幼儿园招生方案及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
(三)切实规范招生。各幼儿园要认真执行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要求,实行线上预报名、分批录取的方法,严格规范招生程序与要求,除进行健康体检外,严禁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各幼儿园不得擅自提前招生,应接受各方监督,切实维护幼儿合法权益。
(四)坚持就近就便。合理划分招生服务区,推行幼儿园“长幼随园”人性化服务举措,服务区范围内同一户家庭多孩为同一幼儿园阶段的幼儿,申请入园时可根据所在幼儿园实际情况按“同一录取类别优先录取”的原则予以照顾。
招生要求
(一)报名对象小班入园幼儿年龄满3周岁,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二)班额要求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办园规模设定的招生计划班级数招生(附件1)。根据全国普及普惠要求严格控制幼儿园班额,确保幼儿园平均班额不超过30人,小班原则上不超过25人。
(三)时间要求各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招生公告于5月16日(周五)前报区民生事业部审核备案。5月22日(周四)前各幼儿园完成招生方案和招生公告的公开发布。
(四)其他要求1.相关证件截止日期。户籍、不动产等相关证件取得的截止时间为5月31日,其中购房合同、预购登记证等不作为预报名依据。
2.政策类适龄幼儿优先录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及其他入园优待对象、按国家及我省明确的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子女入园,按国家及我省明确的相关政策安排。会同当地人才部门,根据有关政策统筹协调安排好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的入(转)园。
各类政策类适龄幼儿的入园申请截止到5月30日(周五)(附件3—5),材料受理地点:嘉兴市展望路1号经投大厦A幢402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托班要求在小班招生结束后仍有富余学位并符合开办托班有关要求的幼儿园,根据社会需求积极举办托班,在所辖街道签署意见后,由区民生事业部统一发文实施招生(文件另发)。
(六)中大班插班要求在小班招生结束后,中大班有插班要求的家长自行到幼儿园预登记,幼儿园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经区民生事业部审核后,招收符合插班要求(参照小班招生相关要求)的幼儿,时间截止为8月中旬。
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办法各幼儿园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幼儿园基本情况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性质、类别、等级、招生计划、预报名时间、保教费标准、报名咨询电话等。
(二)第一批网上预报名及录取1.预报名及现场确认:6月3日(周二)至6月4日(周三),符合第一批录取条件的适龄幼儿家长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手机APP,注册账号后,定位“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搜索“幼儿园儿童入园一件事联办”选择在线办理进入平台进行预报名。6月5日(周四),网上预报名未成功的或接到幼儿园电话联系的幼儿家长携带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佐证材料到所报名幼儿园进行现场查验(具体时间详见各幼儿园公告)。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伪造证件,责任自负。各幼儿园应帮助符合条件但因各种原因未能正常网上预报名的幼儿监护人完成网上预报名并审核相关材料。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
2.预报名对象及录取顺序:
①政策类适龄幼儿;
②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录取所在小区有房有户(有房是指法定监护人及幼儿在相应区域内拥有合计51%及以上的产权的住宅类房产,有户是指幼儿户籍在相应区域内,下同)且房户一致(指户籍地址与产权房地址一致,下同)的适龄幼儿;部门(单位)举办幼儿园优先录取本系统(单位)职工子女;
③幼儿园所在社区有房有户且房户一致的适龄幼儿;
④幼儿园所在街道内有户但不属于以上类别的幼儿。
3.录取时间及方式:6月9日(周一)上午第一批网上录取。预报名登记人数未超出幼儿园计划招生数的,全部录取。预报名登记人数超出幼儿园计划招生数的,则按各幼儿园公告中的“录取顺序”录取。其中同一类户籍幼儿录取时出现部分溢出,则按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三)第二批网上预报名及录取1.预报名及现场确认:6月9日(周一)12:00至6月11日(周三)12:00,第一批未被录取的幼儿和符合第二批录取条件的幼儿家长可根据报名系统公示的“经开区幼儿园空余学位信息”选择一所幼儿园进行预报名(外籍幼儿参照执行)。6月12日(周四),网上预报名未成功的或接到幼儿园电话联系的幼儿家长携带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佐证材料到所报名幼儿园进行现场查验(具体时间详见各幼儿园公告)。
2.预报名对象及录取顺序:
①第一批未录取的幼儿(按原有类别顺序录取);②在经开区内幼儿园所在街道以外有房有户的幼儿;
③在经开区内幼儿园所在街道以外有户无房的幼儿;
④在经开区内有房无户的幼儿;
⑤不属于以上几类的幼儿,但其法定监护人持有居住地点在经开区的《浙江省居住证》或在经开区内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满6个月以上。
3.录取时间及方式:6月13日(周五)上午第二批网上录取。预报名登记人数未超出幼儿园计划招生数的,全部录取;预报名登记人数超出幼儿园计划招生数的,则按各幼儿园公告中的“录取顺序”录取。其中同一类户籍幼儿录取时出现部分溢出,则按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在经开区内有房无户幼儿录取时出现部分溢出,则按产权房取得时间先后顺序录取;最后一类幼儿录取时出现部分溢出,则按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居住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四)第三批网上分流报名及录取6月13日(周五)12:00至6月14日(周六)12:00。第二批未录取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家长选择一所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进行分流报名。若未能在网上成功分流报名的幼儿,由其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到所报幼儿园进行预报名并审核相关材料。6月15日(周日)各幼儿园在网上完成最后一批录取工作。
(五)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各幼儿园公布录取名单,幼儿入园前须到市妇幼保健院体检,体检合格者方能入园。录取手续办理的具体时间、方式及详细要求见各幼儿园招生公告。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各街道应统筹协调区域内幼儿园招生工作,积极配合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各幼儿园园长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小组,科学拟定招生方案,严格执行文件、规范招生。
(二)加强工作落实。各部门、各单位按职责落实工作,科学配置资源,积极主动公开信息,热情接待来信来访,耐心解释相关招生政策,妥善处理好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维护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监督力度。区民生事业部将成立幼儿园招生工作督查组,将规范招生作为幼儿园年审、办学水平考核、等级评估、财政专项经费补助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严重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其他
(一)本实施意见解释权归经开区民生事业部。
(二)本实施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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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评论
  • 笑开颜颜姐 LV13 高中二年级
    1楼
    了解了,谢谢楼主提醒。
    5-20 18:15 · 山东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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