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成功

嘉兴有人56万买了套拆迁房的天花板?万万没想到房东是假的

南某公寓可以说是嘉兴拆迁房的天花板
地理位置好到不行,就在万达边上
居然还是电梯房

2020年上旬,
嘉兴的向女士看中了其中一套“二手房”!
居然只卖56万?
向卖家支付了42万首付!
张某居然使用伪造的
公章、拆迁安置协议等材料,通过淘某房产中介将房出售给向女士,
三方签订了协议,房屋总价款为56万元。

之后,向女士通过房产中介公司,共向张某支付购房款42万元
万万没想到卖家冒充房主,
一房多卖给判11年!
万万没想到,
用同样的方法虚构有房产的事实,
通过多家房产中介与多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收取多人购房款,并将资金用于挥霍或偿还个人债务,
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
把中介告上了法庭,
要求赔偿42万!
知晓此事的向女士,
以淘某房产中介在提供服务中
未尽到中介人员应尽的审查、注意等义务,
导致其财产受到损害为由,
要求淘某房产中介赔偿其
已付购房款损失42万元。
法院这样判:
未获清偿部分中介承担20%!
法院经审理认为,淘某房产中介作为居间方,
在提供房屋买卖居间服务中未尽必要的注意义务
未有效核实房源的真实性,未对张某提供的拆迁安置协议、
房产权属等证明材料进行充分调查核实,
其过失为张某诈骗得以实施创造了条件,中介公司存有过错。
向女士与张某之间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
是张某为实现非法占有向女士财产的犯罪目的而实施的犯罪行为,
构成合同诈骗罪。造成向女士损失的根本原因在于张某实施的犯罪行为
向女士因合同诈骗案受到的损失,应由张某承担退赔赃款赃物的责任,
并且这一节在有关张某合同诈骗罪一案判决中已予以处理。
综上,法院判决淘某房产中介与向女士之间的居间合同解除,
并对向女士42万元购房款经刑事追赃程序
未获清偿的部分承担20%的补充赔偿责任
判决后,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淘某房产中介主动并及时履行了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法官提醒:
在购买二手房时,
应仔细甄别卖方提供的房屋产权证书等信息,
辨别真伪;
同时,作为房屋中介,
在提供居间服务时也应尽到谨慎义务,
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
本文来自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和立场,如存在侵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热门评论
  • 荣荣儿 LV12 高中一年级
    麻烦了
    2023-4-11 · 浙江
    4 回复
  • 好评如潮 LV15 大学一年级
    有点麻烦了
    2023-4-11 · 浙江
    2 回复
  • empty空空 LV18 大学四年级
    头疼的事
    2023-4-11 · 浙江
    2 回复
打开嘉兴第九区 APP,查看全部14条评论
你的热评
游客
发表评论
热点推荐

安装应用

免费下载嘉兴第九区
这是app专享内容啦!
你可以下载app,更多精彩任你挑!
绑定手机才能继续哦!
绑定手机账号更安全哦!
绑定手机才能继续哦!
绑定手机账号更安全哦!